2018年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赶紧来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准备怀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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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休产假对于人们来说并不陌生,产假是为了能够让怀孕的职工更加方便产检的一种休假,在怀孕期间可以进行申请国家对于产检假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那些初测怀孕的女性来说,可能对这一方面的知识不是特别了解,在以后的日常生活还有工作带来很大的不方便。下面就给大家来简单的介绍一下2018年劳动法产检规定是什么?

第一,2018年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规定:

在怀孕的第一个月到第六个月期间,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期,这一天的假期主要是用于妊娠确认以及申请生育指标,还有生产培训等。怀孕的第六个月到第七个月之间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期,在怀孕的第八个月可以享受两天的假期,如果怀孕九个月以上的话,那么可以享受四天的假期,但是其中的两天已经包括在了预产假中。

第二,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其实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过在不同的公司或者是在不同的地区有着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每一个怀孕的职工提供每次单结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甚至还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是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一定要把自己的资料留下来有总比没有好以防万一。

还有就是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假的次数以及天数。国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需要将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之内,除此之外,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次数以及天数,但是一定要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的正常的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算到职工的劳动时间里面,不能够按旷工或者是产假,还有事假以及病假来算。

对于很多女性朋友来说,产后休产假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因为这样可以留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孩子,并且在不工作的期间段也可以保证有生活来源,可以减少妈妈们的后顾之忧,关注宝宝的健康的同时也一定要关注一下我国新劳动法里面所规定的关于产妇在生产完之后休产假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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